项目名称:昌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第十一期)
预算金额:300.00万元,其中一标段(处置含水量80%)的污泥预算为174.00万元,二标段(处置含水量60%)的污泥预算为126.00万元
最高限价:不得高于采购控制价单价。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0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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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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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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