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J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飞机除冰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飞机除冰车采购及相关服务,全部设备的供货、交付使用、使用培训、售后服务、质保等全部工作。
2.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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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 (单位:万元)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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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飞机除冰车 |
台 |
2 |
570 |
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
南京禄口机场 |
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4.标包划分:1个标包。
5.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为所投品牌飞机除冰车的制造商或由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经销商;若为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的授权书。
3、资质要求: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上以通告的形式发布的机场设备名单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暂时无法提供以上材料,必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不迟于交货时提供以上材料。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飞机除冰车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销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现场验收报告或用户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无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7、投标人所投品牌飞机除冰车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必须有常驻的代表机构或代理机构,并配有专职的、具有一年以上的车辆服务经验的技术服务工程师,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机构名称、联系人、技术工程师、姓名、联系电话等。
8、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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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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