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毕拆迁地块(中兴路永达路沿线)围墙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自筹。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东郊街道拆迁办公室,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东郊街道拆迁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位于鄞州区仇毕区块,东至敏学巷,南至用地界线、西至中兴路,北至永达路。项目涉及两段围墙工程,长度分别为1250m与750m,围墙高度2.5m。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仇毕拆迁地块(中兴路永达路沿线)围墙砌筑及墙绘工程施工及保修期责任(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2389074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08时45分)前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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