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漆水河普化水库工程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农经〔2024〕659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银行贷款等,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法人及招标人均为麟游县普润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工程地处麟游县境内渭河支流漆水河上游,坝址位于九成宫镇紫石崖村,坝址距麟游县城约13km,距宝鸡市约136km。
2.2 工程概况:陕西省麟游县漆水河普化水库工程任务是城镇和工业供水,供水对象为崔木镇、崔木煤炭建材物流园区、招贤镇、招贤煤炭及物流园区。水库正常蓄水位946.5米,总库容1581万立方米,水库多年平均供水量768.7万立方米。普化水库工程为Ⅲ等中型水利工程,大坝、泄洪、取水等主要建筑物按3级设计,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泄洪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主要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闸门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Ⅶ度。
2.3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项进行招标。
服务III 标项:麟游县漆水河普化水库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标项;招标范围:普化水库工程涉及区域施工期及运行初期的水环境监测(废水监测、地表水监测、地下水监测)、环境空气和噪声监测、陆生生态监测、水生生态监测等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服务期限:109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服务III 标项: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 CMA资质证书及涵盖本项目所有监测指标,并具有类似工程环境保护监测经验,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专业相应资格证书。
3.3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2023)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5 其他要求: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组织及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信誉要求:
①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 号)及陕水建函(2016)29 号要求,凡参与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 9月24 日09时00分到2024年9月29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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