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名称:同济大学“四链融合”人才共育人才链全生命周期服务项目三
数量:壹套
简要技术需求: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提升,加强辅导员队伍内涵式发展,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升级辅导员队伍管理工作,优化辅导员工作记录的呈现、整合,为开展学生工作提供智慧支持、为辅导员成长发展提供交流平台。支持校方与付款方共同完成校内人才链全生命周期数据分析,服务付款方做好校内辅导员及学生金融需求分析、金融服务及管理工作。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开始至合同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21年9月24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近三年(从2021年9月24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4)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组成投标设备的元器件和部件不受此限】;(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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