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1.9亿元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含施工图设计)。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9亿元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具有1个已完工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总投资不低于1.9亿元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含施工图设计),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单位)。若为联合体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且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对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项。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9月25 日00时00分00秒至 2024年10 月15 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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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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