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厂除尘灰气力输灰(原料车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厂;
2.2项目规模:炼铁厂原料车间焦矿库除尘器系统,计划配备1套气力输灰装置(含项目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土建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达标运行、质保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炼铁厂原料车间焦矿库除尘器系统,计划配备1套气力输灰装置,通过管道输送至原料车间料场大棚南侧1000m3灰库顶部接口,建设临界点为除尘器灰斗,灰斗下方的控制阀门(包含控制阀门)至1000m3灰库顶部接口之间的所有设备、输灰系统、电气系统、仪表系统、控制系统、能源系统、土建、照明设施、检维修设施等全流程,其它未明确但属于工程确需配备且满足安全、环保需求的设备及设施均属于投标方范围,确保项目工程的完整性。具体内容详见《泉州闽光炼铁厂除尘灰气力输灰(原料车间)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施工临时用电,由招标人提供接入点位置,中标人计费使用;
2.4 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70个日历天完工(以调试验收合格为节点)。若投标方原因工期每推迟一天支付0.5万元违约金,封顶不超过合同款5%。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相关标准要求和《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资质或不低于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不低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不低于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应提供至少一项浓相下引式气力输送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两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指定一家作为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应为不属于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6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投标的:代理人必须是本投标企业员工,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8日23:30之前(节假日照常),(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15: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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