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兴国县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母基金管理人项目
预算金额:3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母基金存续期限(投资期4年+退出期6年)不超过10年,延长期不超过2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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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五年以上,且公司及主要人员(总监及以上)拥有良好的合规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到监管机构通报批评或处罚等问题,否则不具备投标资格。3.具有健全的风险控制、财务管理、投资决策制度等,具备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制度。4.管理人在拟设产业发展母基金(本期母基金规模为1亿元人民币)中的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该母基金认缴规模的5%。5.团队至少有3名(含)具备3年(含)以上股权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且有团队有不少于3名(含)人员常驻江西,至少1名高管 级别,且常驻江西成员彼此之间有3年以上合作经历;其中至少1名(含)专职管理人员具备5年(含)以上私募基金管理经验;在拟合作母基金主要投资领域,至少1名(含)专职管理人员具备基金募资、投资和管理经验,且主导过投资项目实现成功退出,且无违法违规记录,母基金合伙协议须对基金管理团队的核心人员进行锁定。母基金存续期间被锁定人员如发生变动,须按照上述条件进行相关人员补充,管理人或其管理团队至少有3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原则上项目已退出,回收资金大于投资成本或项目已上市,回收资金(如有)加上未兑现公允价值大于投资成本可被认定为成功案例)。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7.其他法律法规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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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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