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组合电器厂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已由苏州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数据备〔2024〕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吴门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 苏州吴门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组合电器厂位于天赐庄—官太尉河历史文化保护街区核心位置,距平江路约600米,至苏州大学(天赐庄校区)西门约300米。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325㎡,建设内容主要为对危旧房屋进行加固、改造,新建部分功能性建设用房,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393㎡,最高建筑层数4层,最高建筑物高度14.86米,最大单跨跨度9米,合同估算价约5300万元。 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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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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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3205010304000904001001 |
组合电器厂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组合电器厂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4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 [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的设计单位,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且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24年09月23日00:00至 2024年09月29日 23:59:59止,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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