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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贮罐配件【镇海炼化24TA042炼油液化烃球罐问题整改切水器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切水器和污水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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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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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切水器Φ2000 243067D-00-CY-1 Q245R |
2.00 |
套 |
包1-切水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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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供货方应具有与本请购书要求的功能及配置一致,并满足《 Q /SH0749-2018液化烃储运工程技术标准》的自动脱水设施近十年内的应用业绩,其中所包含的自动切水单元不少于5套,连续正常运行时间不少于2年,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与合同对应的招标文件或技术协议、用户使用报告、现场照片作为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实验性产品,供货范围和报价有缺项按否决处理。 3.1.7 球罐所配自动切水单元必须具有隔离切水功能。对于除轻石脑油储罐外所配切水单元,须以隔离切水模式运行,既球罐排水管线与自动切水单元连接管线上的进水控制阀处于关闭状态下,自动切水单元的切水控制阀才可以打开,正常运行期间,进水控制阀与切水控制阀不得同时打开。 3.1.8 自动脱水设施所配油水检测传感器应为非接触式传感器,传感器不得与被测介质直接接触,油水检测传感器的安装不得在切水罐及污水罐上开孔,油水检测传感器的更换不得有介质外泄;油水检测传感器应按高位检测、低位检测和低低位检测配置,且各位置传感器应按"三重化"冗余配置;高位检测和低位检测用于正常切水控制,低低位检测信号送入 DCS / SIS 系统;油水检测传感器应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 3.1.9 投标商须承诺提供相应压力管道监检证明。 3.1.10 所有偏差必须在偏差表中列出,否则按废标处理。不接受负偏差。 3.1.11 球罐所配污水收集与输送单元必须为低压,即,当污水收集与输送单元的进水控制阀、排水控制阀关闭时,污水罐的最大操作压力不得大于0.6MPa。当污水收集与输送单位的进水阀处于关闭状态时,污水收集与输送单元的排水控制阀才能打开,正常运行期间,进水控制阀与控制水法不得同时打开 3.1.12 必须完全响应或承诺响应附件中《设备包仪表设计规定》和《仪表分包商》要求。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4日 8:00时至2024年9月30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09日09:00时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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