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临床科研一体化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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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临床科研一体化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C-GK-2024-103 项目名称:新生儿科临床科研一体化平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新生儿科临床科研一体化平台采购项目 ******** ********.00 项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半内交付。售后维护期限: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响应参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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