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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九龙江医院—玻璃隔断、金属门窗、电子感应门等采购比选公告
日期:2024-09-2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漳州九龙江医院—玻璃隔断、金属门窗、电子感应门等采购

二、项目地点:漳州高新区

三、比选范围:漳州九龙江医院

四、采购内容:

玻璃隔断、金属门窗、电子感应门,具体清单内容详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附件

五、供货期:

供货期为 60个日历天,具体供货时间以比选人书面通知单为准。交货时间随工地需求送达,参选人需在比选人指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并卸货至比选人指定地点。比选人有权改变交货日期,参选人需无条件接受。

六、货物质量标准与要求:

1.货物质量标准:

①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供货。

②参选人需提供货物质量合格证书、货物检验报告单。

2.货物品牌要求:具体详见比选申请书

七、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八、评审办法:低价中选法

九、最高限价:

税率3%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柒万壹仟柒佰肆拾捌元整(¥ :3571748.00 );

税率13%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壹万玖仟伍佰元整 (¥ :3919500.00);

具体各项最高限价单价及工程量详见参选须知前附表附件。参选人承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的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2)参选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5)参选人须根据要求对相关参考品牌明细表进行盖章确认。

(6)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

(7)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8)参选人应至现场踏勘并进行技术交底,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现场踏勘情况确认单原件。

十一、比选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壹仟元整(¥71000.00),具体提交及退还方式详见参选须知。

十二、

领取时间:2024年09月 23 日 15 时 00 分至2024年09月 25 日 18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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