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CS]-TN******** 项目名称:福建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系统驻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福建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系统的特殊性及实效性需由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服务团队为该服务平台提供运维驻点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声明函;(3)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网站、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4)根据#****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5)供应商同时须随身携带以下材料以便现场核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