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H;
2.项目名称:通榆县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县城安置区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物业费0.8元/㎡·月;电梯费:2-6层0.5元/㎡·月,7-12层0.6元/㎡·月,13-17层0.7元/㎡·月;
4.采购需求:
4.1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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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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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2024-10 |
通榆县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县城安置区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
利民佳苑(一、二区) |
利民佳苑(一区)116818.85㎡ 利民佳苑(二区)129869.16㎡ |
4.2服务内容: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包括但不限于:1、小区保洁服务;2、秩序管理服务;3、设备设施巡检、维修服务;4、物业物资采购服务;5、消防管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需求及要求”);
4.3服务标准:符合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物业服务标准》(DB22/T 5133-2022)及《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通榆县物业管理工作手册的优质服务;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如在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和物管会成立,由业主委员会或物管会自主选(推)举物业公司后,本项目合同期结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3年7月以后)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4)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5)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1000元/套,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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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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