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茂名石化供气专线管道内检测项目已批准成立,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华南天然气销售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华南天然气销售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茂名石化供气专线管道内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华南天然气销售中心所辖茂名石化供气专线管道位于广东省茂名市,管道沿线设置1座输气站场,管道全长11.14公里。
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华南天然气销售中心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万胜广场B塔15楼。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茂名石化供气专线管道内检测项目;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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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数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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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2420N1456471 |
茂名石化供气专线管道内检测项目 |
本次招标范围为:茂名石化供气专线管道内检测项目。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2.3服务期:本技术服务项目的履行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具体进度要求为:按照甲方根据工况条件确定的作业窗口期实施,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40日内完成现场检测。在完成现场检测后20日内提交管道初步检测报告,提交初步报告后30日内完成管道缺陷开挖验证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如因甲方工况或工艺条件限制需延期检测,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2.4服务地点: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或综合检验机构),获准从事长输管道漏磁检测(MFL)工作,同时获准从事长输管道无损检测(CG)工作(原发证机关颁发的证书仍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要求应满足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检测服务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及技术工程师: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漏磁检测中级(Ⅱ)及以上资格证书;2020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天然气长输管道(管径≥DN500,管道设计压力≥4MPa)内检测项目经理业绩(以合同或检测报告为准,若个人执业业绩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均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专业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持有其所在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4)投标人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天然气长输管道(管径≥DN500,管道设计压力≥4MPa)类似内检测项目业绩(以合同或检测报告为准)。
注:1、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检测报告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月24日00:00至2024年9月29日16:00(北京时间)。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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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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