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安区医院血液透析机、动态心电记录器、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像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血液透析机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5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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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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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医疗设备 |
血液透析机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70,000.00 |
40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合同包2(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像系统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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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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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
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像系统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00 |
8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血液透析机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1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2(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像系统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1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血液透析机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年或 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表及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7)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应出具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合同包2(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像系统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年或 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表及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7)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应出具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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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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