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4
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
预算控制价:设备10万元/台,数量1台。
质保期:≥5年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合格的供应商除满足政府采购有关资格规定外必须满足: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其制造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证、注册证等齐全有效证件,其代理商除上述条件外应具备《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等齐全有效证件;
4、投标产品非医疗器械的,其制造商、代理商应具备国家、行业规范资质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齐全有效证件;
5、供应商具备与所投耗材相适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6、耗材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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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