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WZB-2024-273 项目名称:口服分包机包药纸、色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标的名称 单价最高限价(元/套) 标的金额(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口服分包机包药纸、色带采购项目 600 ******** 工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通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特定资格: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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