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为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能力与业务系统融合,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在 CRM、商机与项目管理、业务受理平台、在线门户等系统上,增加对电子营业执照功能的支持,在业务流程中增加电子营业执照的相关选项,使得政企客户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可完成相关业务的办理和使用,现进行2024年全渠中心电子营业执照认证项目采购。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024年全渠中心电子营业执照认证项目,包括电子营业执照认证、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0万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应答。
2.1.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1.5.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3年内(自2021年10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5年内(自2019年10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5年内(自2019年10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价文件获取
3.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4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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