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江都区防范特大暴雨应急项目城区应急排涵扩建工程已经扬州市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扬江发改许发[2024]79号文批复,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江都城区应急排涵扩建工程建设处现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监理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江都区防范特大暴雨应急项目城区应急排涵扩建工程位于江都区仙女镇境内,地处小涵河与老通扬运河交汇、入新通扬运河河口,处于老通扬运河与新通扬运河之间,是通北高地西片涝水排入新通扬运河的重要口门。目前排涝出口不足,造成主城区外排受阻,常年受淹。本次应急排涵主要服务于通北高地西片,作为主城区应急排涝工程,应急排涵为最短外排出路,可有效解决江都主城区排涝不及时的问题,提高江都通北主城区片外排涝水能力。
本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围堰等临时工程为5级。
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应急排涵;原址新建三孔4.0m×2.5m箱涵,长172m,设计流量60m3/s;配套3扇4.0m×2.5m钢闸门、3台2×63KN螺杆启闭机;箱涵上游侧通过钢筋砼U型墙及C25素砼护砌与现状河道顺接,下游侧新建引河钢筋砼挡墙长约95m;新建生产辅助用房及控制室150平方米;同步实施绿化、道路等恢复工程及电气与自动化工程等。项目批复总投资2725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江都区防范特大暴雨应急项目城区应急排涵扩建工程监理标为1个标段,监理标(合同编号:YJPHEQ-JL),对应施工标(合同编号:YJPHEQ-SG)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
2.3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
2.4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一年,房建、道路、绿化等从其行业约定。
计划工期:366日历天,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4年10月3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5年5月31日前具备通水验收条件;2025年10月3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总监: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7月-2024年9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
3.3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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