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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执法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3 收藏项目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执法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

     

4、采购项目预算:3146855.60元            

t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0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货物安装调试。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


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张家界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执法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张家界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执法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批


3146855.60元


3146855.60元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9 月23 日至2024年9 月29 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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