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盐田区8项非开挖修复项目劳务分包
2、项目编号:深环水管网科技招(投)字(2024)168号
3、招标范围:盐田区8项非开挖修复项目劳务分包主要针对于盐田区沙盐路、井头正巷等路段修复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劳务分包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赶工费、加班费、安全文明施工等)、辅材(甲方提供除外)、机械设备、工具、施工措施(综合管线临时保护、交通疏解及维护、文明管理)等为了完成项目所需内容及提交验收合格所需要的工作。报价中包含了管理费、税金及安全文明措施费等完成本合同内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具体以现场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如上游合同有变更,招标人有权根据上游作出相对应调整。
4、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365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时间为准),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服务期满后根据劳务分包人服务质量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需返修的,劳务分包人应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5、招标控制价(投标上限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885328.18元,投标报价上限价为3535648.64元,投标报价上限价根据招标控制价为计算基数下浮9%,即投标报价上限价=招标控制价×(1-下浮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提供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不接受近一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备注:第3-4条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公告期限、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止。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24日起至2024年9月29日(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北京时间),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8:00时,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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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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