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496500
最高限价(元):496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民丰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会议室桌椅及电子设备(二次)数量: 251
预算金额(元): 4965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民丰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会议室桌椅及电子设备(详见谈判文件及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面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需提供公司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提供近3个月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和零申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4)提供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6月-8月),(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不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至本项目开始报名之时起,经查询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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