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九条“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的规定,进行2024年度矿井通风能力核定。
1.2.采购范围及要求:根据矿井通风能力核定需要收集的资料、月通风报表等基础数据,进行矿井需风量计算,通过对主通风机性能测试报告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报告数据分析,结合现场有效风量测定的数据,核定矿井通风能力,并出具《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具体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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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实施地点 |
质量/服务标准 |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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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 |
根据《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对矿井需风量、通风能力进行计算,并对矿井稀释瓦斯浓度、通风动力、通风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确定采掘个数及通风能力,并出具《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59360.00元 |
1.3.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
1.4.结算方式:供应商提交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后,采购单位进行验收,验收无其他问题,供应商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单位根据资金预算情况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1.5.质保期:无。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采购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供应商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机构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2.5.供应商必须具有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的山东省范围内专项计量授权证书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鲁能源)。
2.6.供应商需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7.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煤矿工程或通风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现场检测人员必须持有本单位在职社保证明及保险缴纳证明。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9月23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3.2采购文件售价:1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4.递交截止时间(暨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9: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