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昔阳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昔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昔审批(政府投资)服字(20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昔阳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在昔阳县污水处理厂内综合楼东边,污水厂南侧空地建设污水处理系统一座,设计规模为10000m³/d,含膜格栅、生化处理系统、MBR 深度处理系统、风机房、加药间、配电控制系统及巴氏计量渠和其他配套设施。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改良 A²/O+MBR 深度处理工艺,结构形式采用装配式污水厂,使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p-N)、总磷(TP)三项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V 类标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昔阳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采用 EPC 工程总承包方式,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预算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采购、验收、 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昔阳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EPC总承包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下列(1)、(2)资质要求,并在人员组成、信誉方面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合法有效。3.2拟任主要人员资格最低要求:拟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拟任设计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3.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3.3.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一专业分工中,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以及与其具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9-23 18:00至2024-09-28 18: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0-2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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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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