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城区段公路项目第SG03标段路面分部水稳碎石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 已 列入 2 024 年度计划, 项目业主为 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城区段第SG03标段项目经理部 ,资金来源为 工程计量款 ,招标人为 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城区段第SG03标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城区段公路项目第SG03标段路面分部水稳碎石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采购水稳碎石51.5万吨,预算金额为3553.5万元(不含税),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10月-项目结束。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合同包,招标范围如下:每个合同包都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别投标报价,其合同包划分及采购内容等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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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使用项目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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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 2 |
细集料 |
0-2.36 |
吨 |
130000 |
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城区段工程第SG03标段项目经理部路面分部 |
2024年 10 月-项目结束 |
金华市婺城区新殿下(甬金衢上高速与建武高速交叉口)(2号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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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稳碎石 |
2.36-4.75 |
吨 |
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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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9.5 |
吨 |
79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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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9 |
吨 |
14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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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5 |
吨 |
13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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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5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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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上表数量为预算数量,实际供货数量根据施工时实际配合比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接受供货数量调整。各档材料质量均须满足规范、图纸和业主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资格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含矿山经营或砂石加工或砂石销售或建材销售其中的一种或几种,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生产线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生产线采购合同或发票、现场照片或设备照片等,并注明生产线具体地址,以及原材料来源及具体地址。
(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3)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具有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代理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原材料颜色须为青色或相近颜色,加工工艺为干法加工,具备5档料(0-2.36mm、2.36-4.75mm、4.75-9.5mm、9.5-19mm、19-31.5mm)筛分功能,且配有整形设备、除尘设备(须在标书中注明)。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且承诺投入本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少于合同金额的30%(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业绩要求: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工程项目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且单个合同价不低于1000万元(附合同扫描件,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应明晰可辨)。
3.4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灰、黑名单,标的物品类D级供应商等情形)。
(2)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 (可现场查验)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可现场查验)
(4)不存在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
3.5其他要求:
(1)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1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 文件。 本项目首次招标时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浙江热联纵横商贸有限公司、杭州洲翼贸易有限公司、金华市志卓建设有限公司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如参与本次投标,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标处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其他:1、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身的采购、加工、运输、组织管理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运输的相关法律。SW2包2024年10月底(该时间存在不确定因素,具体时间须投标人自行考察)之前半挂车无法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金华市婺城区新殿下(甬金衢上高速与建武高速交叉口)。本项目业主(浙高建公司甬金衢上金华段指挥部)需对中标候选人生产线、备料场地、矿源等进行考察后备案,备案未通过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出具认可以上条款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提供备料场地(备料场地的基础需夯实,碎石集料需用大棚覆盖)及相关证明(场地租赁合同或场地租赁意向书、场地使用权证明)(SW2包储存场地面积不得小于10000㎡)。如投标人现有备料场地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可采用承诺书形式,待合同签订前须落实备料场地。
3、投标人需提供能体现矿源母料数量的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碎石母料采购协议等证明文件);目前矿源可开采剩余量的数据(需提供承诺书),以及 投标人与矿源间的采购意向书和 目前开采面的照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09-24 00:00 至 2024-09-30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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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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