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高质量发展建设咨询项目;
2、项目编号:HC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4、服务内容:高质量发展建设咨询(详见服务需求);
5、采购预算:430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服务期限:2025年9月30日之前完成交付;
8、服务地点: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指定地点;
9、服务标准: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并提供优质服务。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依法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的证明材料以供查询;
6、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8、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8.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8.3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
8.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8.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自2024年9月24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9月29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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