苇湖梁新能源公司所属19个新能源场站箱变高压侧增加声光提示告警功能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及代管企业,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昌吉、南疆地区
2.2 项目规模:13个风电场站(华电达坂城白杨沟风电一场、华电达坂城白杨沟风电二场、华电托里风电一场、华电木垒大石头风电一场、鑫和信北塔山风电一场、华电小草湖北风电一场、华电小草湖南风电一场、华电达坂城大连湖风电一场、华电达坂城西沟风电一场、华电达坂城西沟风电二场、华电北疆基地风电一场、华电北疆基地风电二场、华电北疆基地风电三场)、6个光伏站(阿瓦提光伏电站、库尔勒光伏电站、焉耆光伏一电站、焉耆光伏三电站、凯升光伏电站、西山光伏电站)。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单个场站施工周期不得超过6天,整个标段项目总施工周期不得超过40天,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19个新能源场站箱变高压侧增加声光提示告警功能(CHDTDZ046/16-QT-38401):根据《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防止新能源场站触电事故本质安全措施及重点要求》(华电新安措05号)要求,本次对新疆乌鲁木齐、昌吉、南疆片区共计19场站,737台箱变对照第三章电气作业前安全措施及重点要求,第十二条箱式变压器高压侧柜门打开时运行监控画面应有告警信息,带电时柜门打开就地应有语音提示告警,对不满足要求箱变进行整改加装语音告警。依据新疆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等规定,为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13个风电场站、6个光伏站,共计737台箱式变压器加装声光报警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9个新能源场站箱变高压侧增加声光提示告警功能】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电气类设备维修业绩;
(2)电气类设备改造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23 08:33到2024-09-30 17:00。
4.2 获取方式:(请登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