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简况: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供暖三年专项整治2024年病害整治项目(第二批集通线)。
建设地点:哲里木、锡林浩特。
1.2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实施范围和内容:
(1)锡林浩特招待所:拆除更换锡林浩特招待所地沟暖气管DN125管 15米;更换DN100管533米;更换DN80管96米;更换DN70管52米等。工程预算费用:166455元。
(2)锡林浩特单身公寓:更换采暖立管、采暖支管及散热器,采暖系统整治共4000平方米。工程预算费用273654元。
(3)哲里木行车公寓:公寓新楼更换室内及地沟采暖管道,散热器利旧,共792平方米;旧楼室内采暖系统整治1584平方米;食堂采暖系统整治340平方米及更换窗户54平方米;新做门斗2个共40平方米;更换室外地沟DN125采暖管道54米。工程预算费用337394元。
1.3 以上工程投资总费用:777506元。
1.4 计划工期:总工期15天(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合同工期不做调整)。
1.5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部颁验收标准。
2. 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及相应安全考核证书,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2.2 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年度内跨地区承担过类似规模施工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并具有在铁路生产办公局域的施工管理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近3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2.4 申请人在2021年至2023年(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际;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申请人自行承诺、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
2.5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该工程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该工程的单位,请于2024年9月23日10:30时至2024年9月25日10:30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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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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