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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报告厅、智慧教室、生物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3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吉林市昌邑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报告厅、智慧教室、生物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48.00万元;

5.采购需求:报告厅、智慧教室、生物仪器设备采购(具体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7.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8.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售后服务体系和专业安装人员;

(3)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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