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玉环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漩港路、南浦路改扩建工程,已由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确定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玉环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漩港路、南浦路改扩建工程,主要概况如下:
漩港路:
1.道路工程:拆除及修复侧石长为842m,拆除及修复平石长为1375m,拆除及修复人行道面积为1535㎡等;2.排水工程:新建排水沟长为1020m,管线DN160PE实壁管长为200m等;3.绿化工程:种植乔木为765株,种植灌木为362株,片植下木面积为7484㎡,草坪面积为5685㎡及种植土回填等;4.景观工程:园路铺装面积为1216㎡,文化坐凳4个,水磨石座椅4个,树池坐凳1个,水磨石台阶坐凳51㎡,景墙长为12m及侧石长为86m;5.景观照明工程:项目范围内的管线铺设及灯具购安,其中景观照明主要为庭院灯38套,LED灯组及灯带共177m及附属设施。
南浦路:
1.道路工程:拆除及修复人行道面积为6274.75㎡,拆除及修复侧石长为842m及拆除及修复平石长为4045m等;2.绿化工程:种植乔木为634株,种植灌木为339株,片植下木面积为7041㎡,草坪面积为2353㎡及种植土回填等;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纸;
2.2工程总造价约:1149.5127万元。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的监理,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配合结算审核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和与工程有关分项的监理和资料汇总整理。
2.4监理服务期: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前期准备及结算审核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限未计在内。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
3.2 本次招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办理状态显示“已备案”的信息网页截图。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26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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