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已由尼玛县发改委以尼发改【2024】38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尼玛县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选定施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项目规模:新建内容为新建一栋1层业务办公楼,建筑面积为200.30m²。
2.2建设地点:那曲市尼玛县;
2.3计划工期:3个月;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5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必须注册在本企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比选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 2024 年09月23日至 2024 年09月25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 时 30 分,下午15时 30 分至18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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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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