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 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余江 分公司妇幼保健院项目部 , 招标组织机构为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 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 对已具备 招标采购 条件 的项目所需瓷砖材料采购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余江区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位于环城南路北,世纪阳光大道西,总用地面积约 16567.29㎡(24.8亩)。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7894.77㎡,地上建筑面积:36443.3㎡;地下建筑面积:11451.47㎡。地库为地下1层,桩承台基础,地上住院部15层,标准层3.9米,框剪结构;裙楼门诊楼5层,一层5.85米,标准层4.2m,食堂3层,一层4.6m,标准层3.8m,框架结构。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 5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 2021〕26号);
(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 1瓷砖采购招标 包件
( 1) 营业范围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和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以参加投标 , 同时 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 供应商 , 供应商无需授权证明 。
( 2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投标人注册资金本不低于 50万元(含)人民币。
( 3 ) 履约信用要求: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或其上级 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 发放 时间为: 202 4 年 9 月 22 日 9:00至 202 4 年 9 月 27 日 18: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