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枣庄电视转播台地面数字电视传输发射系统(省级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0万元
最高限价:88.0万元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2、投标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包别的竞争;4、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6.000000 |
|
B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2、投标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包别的竞争;4、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2.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须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3.2、投标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包别的竞争;3.4、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6、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3日9时0分至2024年9月27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