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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干扰电治疗仪货物类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9-1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HC(TP)-2024-001 项目名称:干扰电治疗仪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 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干扰电治疗仪 ******** 150,******** 套 工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根据#****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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