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双泵机2台,单泵机1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1个项目包,具体内容见下表。项目的交货地点、交货期要求、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及采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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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台)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核心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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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双泵机 |
2 |
46 |
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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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泵机 |
1 |
15 |
否 |
否 |
注:所投设备投标报价超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具体认定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资格审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就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竞标;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响应处理。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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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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