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命文化纪念园外部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8-330203-04-01-27603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海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公共项目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深溪村。
2.2 工程规模:生命文化纪念园外部配套道路全长3.2公里,起点与白深线相交,路线沿山体绕行,终点止于生命园正门。由老路利用段和沿山新建段组成,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其中沥青路面面积约23700㎡,配套工程约17922㎡,护坡挡墙约15000m³,并包含交通安全设施、照明设施、视频监控等附属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979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6144万元。
2.3 招标范围:项目的工程勘察(包括为满足设计要求所进行的初勘、详勘、初测、定测、物探等勘察作业)、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
2.4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2.5 勘察设计周期:50日历天,其中勘察满足设计要求,初步设计(设计概算)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3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2.6 标段划分:1 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由(1)和(2)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具备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设计甲级、乙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符合3.1资格(1)的要求,并拟派项目负责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10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1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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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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