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购编号:FJSXZBXM
3、项目概述:2024年厦门邮政高崎营业所安防改造工程项目
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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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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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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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安防改造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
1项 |
132000元 |
注: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2磋商响应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3磋商响应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因设备质量或服务原因而败诉或被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提供承诺函)
5.4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公安厅/公安局/省级或以上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类相关证书。(如: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企业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等)(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提供承诺函)
5.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8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保证本项目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监控中心、市公安局人脸库、110指挥中心金融网联网的书面承诺。
5.9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保证完成本项目工程方案的报审和工程通过公安机关及专家验收的书面承诺。
5.10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须按要求提供)。
5.11磋商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5.12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3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截图),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7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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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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