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粮油储备库绿色储粮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充氮气调系统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DH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21,9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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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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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空气分离设备 |
清远市清新区粮油储备库绿色储粮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充氮气调系统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2025年10月完成制氮机组安装、外围管道铺设及预埋设备安装,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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