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中水回用及供水设施现代化改造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青县中水回用及供水设施现代化改造项目已由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项审〔2023〕9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青青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高青县中水回用及供水设施现代化改造项目(一期)。
2.2建设地点:淄博市高青县。
2.3建设规模:建设规模4万立方/天,其中,绿环中水回用工程3万立方/天,南岳中水回用工程1万立方/天,主要建设取水泵站2处、综合车间2处,配套4万立方/天的一体化处理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合同估算价:37039337.58元。
2.4计划工期:2024年10月23日开工;2025年08月22日竣工,总工期:304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确认为准。
2.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包含的车间、泵站、中水回用、主管道项目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墙面等装饰、门窗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及构筑物等所有分部分项工程。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其他要求:2021年01月0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必须体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结果)。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9月21日至2024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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