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修河流域堤防薄弱环节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修县修河流域堤防薄弱环节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资金,招标人为永修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包括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的编制和审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4年6~7月,受持续强降雨影响,长江中下游洞庭湖、鄱阳湖等多条支流发生较大洪水过程,永修县修河、潦河等多条河流出现超历史洪水,7月2日21:00时,江西修河干流永修站水位达到23.72米,超警戒水位3.72米,流量增至4750立方米/秒,超过了2020年23.63米的实测历史最高水位;在防汛期间新出现了一些险情,主要包括堤坡、堤脚渗水、堤基渗透变形、穿堤建筑物接触渗漏、堤坡塌陷等;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堤身、堤基、穿堤建筑物渗漏处理以及局部堤防迎水侧护坡修复处理等。工程总投资约2亿元。
2.2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的编制和审查。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金额:本项目设计费约为320万元,本次招标采用费率招标,招标控制费率A为:2%(计费基数为:初步设计批复中的建安工程费)。
2.5初步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等,并满足初步设计审查要求。
2.6质量要求:初步设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勘察及设计规范,并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相应能力【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开标前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初步设计企业信用平台公示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其他视为无效。
(7)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截图必须有明确的生成日期,否则视为无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注:以上第(1)至(4)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清晰可辨;第(5)条需投标人自行出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至电子投标文件;第(6)、(7)条需投标人自行打印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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