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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晏县第二批校舍安全维修改造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9-2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 2024年海晏县第二批校舍安全维修改造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280000      

最高限价(元): 12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海晏县第二批校舍安全维修改造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8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新建屋脊51.75㎡,屋面维修改造2587.9㎡,地面铺装154㎡,室外台阶65.75㎡,室外地坪45㎡,墙面粉刷350㎡,卫生间改造23㎡及室外坡道、挡墙等设施(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计划工期:90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备案手续》,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2日至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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