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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乐东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HNKN2024-136 预算金额(万元) 1390.******** 最高限价(万元) 1390.********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下载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备注:合同履行期限视为服务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 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商业登记证明”;④若为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 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在中国执****网(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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