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3780.9492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780.9492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颗粒供应服务(01包:颗粒供应1;02包:颗粒供应2;03包:颗粒供应3)
数量:一批
简要技术需求:投标方应建立完善的中药配方颗粒调剂工作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和记录。保证配方颗粒药味和剂数调剂准确。计量器具符合相关要求,定时检定合格。(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视乙方服务质量是否能达到甲方要求,服务过程中如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者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服务供应商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北京市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开展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乙方必须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商业信誉良好,无药品经营不良事件记录,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2)、服务供应商应承诺所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具有《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书》(需提供承诺书);
(3)、如患者有邮寄到家的需求,服务供应商需提供快递配送到家服务(以医院为中心15公里内免费,超出范围快递费用自理),时间按快递耗时另行规定(需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9-20 至 2024-09-27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