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项目概况:项目地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街道雀园路568号,本次提质改造范围为A1栋、B2栋的首层大堂、电梯厅、走道、卫生间等室内公区位置。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墙地面工程、天棚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垃圾清运及保洁等;供应商可以对施工图提出合理化施工建议,配合甲方控制成本,提供合理化的施工建议,参与整个项目的管理;投标人需配合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接受建设单位监督管理,按图纸施工,最终必须通过竣工验收工作。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清单》及《设计图》。
采购人不组织对该项目进行踏勘,供应商自行对项目进行实地勘察,在设计及施工时需考虑施工条件、原有房屋情况、相关单位协调等与项目有关的一切因素。
6、采购预算: 3536604.8 元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的能力;
(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供应商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9月20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止,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止(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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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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