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二期)可研报告、评估意见、调查报告、恢复植被和生产条件方案项目公告
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二期)可研报告、评估意见、调查报告、恢复植被和生产条件方案项目公告
日期:2024-09-20 收藏项目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煤研石填沟造地项目位于太原市娄烦县静游镇上龙泉村,目前龙泉能源公司煤研石填沟造地项目库容已接近饱和,为满足正常生产需求,我公司需尽快办理煤研石填沟造地项目(二期)林地占用手续,为此需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编制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二期)可研报告、评估意见、调查报告、恢复植被和生产条件方案。

2.2采购范围:编制临时性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临时性使用林草地评估意见、恢复植被和生产条件方案、临时性使用草地调查报告,审核通过评审并整理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完成临时性使用林地审批等工作。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3个月内完成可研报告、评估意见、调查报告、恢复植被和生产条件方案编制,临时性使用林地审批等工作按照报告完成时间顺延。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满足相关主管部门完成审批项目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林地审批相关报告编制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及项目对应取得的政府批复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其他要求: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9月20日 17:30至2024年9月23日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801679990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陈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