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苑选煤厂重介分选全过程智能控制系统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苑选煤厂重介分选全过程智能控制系统已由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公司以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关于下达2023 年第二批科技研发计划的通知(太煤化技质字〔2023〕276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灵石华苑煤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①项目概况及现状:华苑选煤厂为矿井型炼焦煤选煤厂,生产工艺为原煤预先分级脱泥,50-1.0mm 无压三产品重介旋流器分选,1-0.25mm 粗煤泥 TBS 分选,-0.25mm 细煤泥浮选,尾煤泥浓缩压滤机回收,煤泥水闭路循环的联合工艺。产品结构为精煤、中煤、煤泥和矸石四种产品,其中精煤灰分不大于 10.00%。主要单位工程有原煤仓、主厂房、产品仓、浓缩车间及连接各单位工程的栈桥等。由于入洗原煤中末煤含量大幅增加,精煤产品质量出现较频繁波动,现有生产工艺系统已不能满足生产需要。
②目的:本项目通过智能重介系统研发与安装,根据精煤灰分检测数据或设定的重介分选密度,以合理的控制逻辑控制分流阀、补水阀和补介阀的开度,将合格介质密度和实时分选密度控制在适宜范围内。并通过对重介系统、粗煤泥系统工艺及控制系统优化改造,最终达到生产平稳、高效运行,产品质量稳定。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内容:重介系统、粗煤泥系统工艺及控制系统优化改造设计;重介系统、粗煤泥系统智能化控制系统开发;相关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以及后期技术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3 服务地点: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
2.4 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华苑选煤厂重介分选全过程智能控制系统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止,项目实施时间180天。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质保期为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8个月。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所派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
3.3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选煤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电子信息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洗煤厂的智能重介系统或包含洗煤厂智能重介系统的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发票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实文件。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09-20 17:30至2024-09-25 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0-10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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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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