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海关前台办公技术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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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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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前台办公技术设备运维服务 |
1项 |
人民币88万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采购类型:服务类。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书面声明);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1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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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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