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垫江县殡仪馆骨灰堂建设项目消防工程、通风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发[2020]5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殡仪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垫江县殡仪馆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镀锌钢板通风管道约80m²,静音填埋扇5台,轴流排烟风机2台,消防管200m,消火栓9套等。(具体见招标清单)包括施工阶段完成设计图纸、合同、变更中的工作内容,做好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养护工作,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9.7万元。
2.4招标范围:垫江县殡仪馆骨灰堂建设项目消防工程、通风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1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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