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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重庆市北供电公司鹿山变电站基建标准工艺实训基地、盘溪变电站实训楼营销综合实训室改造设计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4-09-20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完成鹿山变电站基建标准工艺实训基地、盘溪变电站实训楼营销综合实训室现场勘察、施工图绘制,配合采购方完成设计文件编制,配合现场施工服务。

1.2服务时间要求:成交人自成交即日起3个月完成所有勘察设计、以及后期现场服务等内容。

1.3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1.4采购预算:198000元(含税)。

1.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本项目最高含税总价限价,最高含税总价限价为198000元,应答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付款方式:竣工图编制完后30天内(含本数),一次性支付(以完成竣工图验收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应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并加盖应答人单位公章(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资质要求:应答人具有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3业绩要求:应答人提供近三年10个及以上电力行业同类实训基地设计项目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

2.4人员要求:应答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应证书复印件。

2.5控股管理关系: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存在纳入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通信服务重庆市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和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未解除的。

注: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2.7增值税承诺: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应答人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8联合体、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4.询价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9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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